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率为17%,实行属地兼属人税收管辖原则。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,同一集团内的企业可以合并纳税,亏损弥补可无限期向后结转或向前结转一年。2019课税年及以前,应纳税收入的前10万新元部分享受75%税收减免,10万—29万新元部分享受50%税收减免;2020课税年后,前10万新元部分享受75%税收减免,10万—19万新元部分享受50%税收减免。 新加坡初创型企业**课税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。2019课税年及以前,初创企业**课税年应纳税收入前10万新元部分享受税收免除,10-30万新元部分享受50%税收减免。2020课税年及以后,初创企业**课税年应纳税收入前10万新元部分享受75%税收减免,10-20万新元部分享受50%税收减免。 为提供宽松商业环境、支持企业转型,新加坡实行企业所得税返税措施。2019课税年,所有企业均可获得20%的企业所得税返税,但总额不**过1万新元。 新加坡重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优化产业结构,包括**企业符合规定的利润可享受至多15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待遇,总部企业在特定时期内可分别享受免税、5%或10%的优惠税率,经核准的新加坡境内的FSI(金融部门激励计划)企业,可享受5%、10%、12或13.5%的优惠税率等。 个人所得税(individual income tax)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年收入2万新元,实行累进税率制度,上限为22%,年收入32万新元及以上执行较高22%的个人所得税税率,总收入2万新元内不用纳税。纳税人有权就子女抚养费、赡养费、捐款、人寿保险、进修课程费、外国女佣税等事项享受减免。